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工务段杭深铁路增设铁路沿线安全光纤综合监测系统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4-0724-G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工务段杭深铁路增设铁路沿线安全光纤综合监测系统EPC工程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以《关于下达2024年合资铁路公司技术改造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上铁计统函〔2024〕373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沿海铁路浙江 技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杭深铁路增设铁路沿线安全光纤综合监测系统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全部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设备安装调试)、竣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服务内容。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含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有至少1项铁道工程(含专用线)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4 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①学历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职称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④社保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自2024年1月以来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2)设计负责人要求
①学历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③社保要求:设计负责人自2024年1月以来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学历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③社保要求:设计负责人自2024年1月以来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派驻人员要求
本项目中标人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主要成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防护员等)在上岗前须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2023年度和2022年度和2021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无亏损情况。
3.6 设备提供方要求
本项目系统设备须由中标人作为提供方。
3.7 技术成果应用要求
投标人因不当使用专利或专有技术成果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应用纠纷不牵涉招标人,一切相关纠纷与招标人无关,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8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设计或施工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
(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本次投标报名及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5)投标保证金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本项目系统设备提供单位须为联合体成员方。
3.9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10)投标人近两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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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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