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晶昊盐化 4#锅炉用动力煤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XTC20240601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受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50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竣工试车在即,由于4#锅炉实际的热效率和相关数据还未测出,本次拟采购标的为商品动力煤(Q5500和Q5000);根据锅炉验收和试烧情况预估煤炭的需求采购量约4.5万吨(其中Q5500动力煤2.5万吨,Q5000动力煤2万吨),合同金额约4239万元。 说明:1、上述数量为招标人估算数量,受招标人生产计划,履行合同的实际数量低于或高于估算数量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最低让利价格:分别以CCI Q5500和Q5000的成交价指数的加权平均(开标之日前15日内指数平均价)和运输费、途中保险、装车费、税金等一切税费和费用(即包到车板价)的基础上下浮10元/吨作为最低让利价格。(报价人所报让利价格若低于最低让利价格,其报价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分支机构),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单位提供总公司授权函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市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二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一个及以上供货量不少于10万吨/年的单项煤炭供货业绩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执行时间为准),并提供期间内不少于10万吨供应煤炭发票复印件。 5、投标人具有以樟树市为中心,运输半径200KM之内自有或租赁的不低于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煤炭中转场地(至少半封闭,带顶棚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审查,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得将合同订单转包给其它投标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包含上述内容承诺书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廉洁承诺书及投标承诺书)。 注:根据“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 《禁止交易企业(个人)名单》”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 与江西晶昊盐化 官网公示公告栏自行查询,如被列入《禁止交易企业(个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将直接被否决。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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