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食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实施
2.2招标范围:粮油副食类等。
2.3最高限价: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石家庄市区部分超市食品类商品价格”(非促销价格)平均值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猪肉、牛羊肉、鸡肉)时还须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为经销商时还须提供所投肉类厂家(猪肉、牛羊肉、鸡肉)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作为当事人的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以开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不良供应商“黑名单”)且未在禁止期限内的。
3.1.3财务要求:无。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