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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露天煤矿2024年-2025年无人驾驶原煤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9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准东露天煤矿2024年-2025年无人驾驶原煤运输服务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准东露天煤矿2024年-2025年无人驾驶原煤运输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准东露天矿距吉木萨尔县110km,距乌鲁木齐市218km,距阿勒泰市400km,距富蕴县城228km,向西距216国道10km。行政区划属吉木萨尔县。向西沿Z917可上G312国道和吐乌大(吐鲁番-乌鲁木齐-五彩湾)高等级公路,并由此通向全疆各地,交通条件较为方便。

(2)露天矿属大陆干旱荒漠气候,年温差和昼夜温差变化很大,5~8月为夏季,高温炎热,白天气温常在40℃以上,绝对最高气温41.2℃。11月~次年2月为冬季,气候严寒,绝对最低气温-49.8℃(1969年1月26日)。年平均降水量 106mm,年蒸发量 1202~2382mm,5~8月偶有雷阵雨,冬季积雪稀少。区内常年多风,风力一般4~5级,经常有7~8级大风,最大可达10级,多以西北风为主。冰冻期5个半月,冻土最大深度1.3m。

(3)煤层物理力学性质

露天煤矿主采Bm煤层,天然抗压强度4.2-6.2MPa,饱和抗压强度3.4-9.8MPa,干燥抗压强度1.2-7.1MPa,抗拉强度0.98MPa,内摩擦角42.7°,凝聚力0.47-0.78MPa。煤层属于抗拉、抗剪断能力较低的不稳定-较软-中等坚硬的岩石类,坚固性系数在1—2之间。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全采矿场划分为一个原煤运输服务总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无人驾驶原煤运输服务,合同期内预估最大运输总量为2600万m³(该运输量仅供招标使用,具体运输量在合同期内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煤炭生产政策、煤矿采煤自营的发展、市场变化对运输量造成的影响,若因上述因素(不仅限于上述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实际完成的运输量相应减少,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民事主张),运输距离约为3km,运输提升高程约为70m。

原煤运输服务内容包括:从露天煤矿采煤工作面液压挖掘机装车—采矿运输道路—采场或地面破碎站卸载的非公路自卸卡车运输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搭建无人驾驶调度集控平台并接入上层管控平台、无人驾驶软件、硬件维护及为设备供给燃油、设备的维修、保养、所需配件材料的供给、储存及设备的日常管理、作业区域内主干运输道路的洒水降尘、道路修建、养护,为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要求产生的服务以及保证原煤运输的其他全部服务等。运输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无人驾驶费用(集控平台搭建费用、软件、硬件维护费用、日常运维服务费、网络运营费)、原煤运输费用、人工费、为设备供给及加注燃油、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所需配件材料的供给、储存及设备的日常管理、作业区域内主干运输道路的洒水降尘、道路修建、养护费、为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要求产生的费用以及保证原煤运输服务的其他全部费用。

2.1.3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中标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合同终止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1.4服务地点: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1)以上运输量仅供招标使用,具体的运输量在合同期内以现场实际调整,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2)煤矿在合同期内实施原煤运输自营后,投标单位自愿承担因原煤运输自营导致的招标运输量减少或退出的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露天煤矿土石方运输或原煤运输或采剥工程合同业绩1份,且年度(或连续12个月内)原煤运输量或土石方运输量≥500万m³。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运输量无法在合同中体现,须在用户证明中体现,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认定露天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通知》(矿安[2023]125 号)要求,投标人应完全实现无人驾驶运输。投标时须提供可以承担露天煤矿无人驾驶运输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由露天矿山生产单位盖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4 18: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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