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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康扬、大河家、黄丰水电站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9     浏览:0    
核心提示: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康扬、大河家、黄丰水电站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重新招标公告2.项目
 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康扬、大河家、黄丰水电站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污水站分别位于尖扎县康扬镇、循化县街子镇、民和县官亭镇  

建设规模: 康扬水电站生活区污水站处理能力 30m³/d;黄丰水电站生活污水站处理  能力 30m³/d;大河家水电站生活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 30m³/d;大河家水电站厂区污水站 处理能力 5m³/d。

项目整体进度:总工期 110 天,其中:设计方案及评审 20 天,基础建设工期 45 天, 机电安装及调试工期 15 天,试运行及验收 30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总工 期不变。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包含康扬、黄丰、大河家电站污水站改造,包括: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 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含专项验收、移交生产及达标投产等)、培训、 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服务等内容,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改造后污水处理水质检 测指标须达到环保部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 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施工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 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若施工单位不具备设计资质允许设计分包,需在投标时提供拟分包 设计单位资质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 过不少于 1 项类似污水处理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 盖章页);

(5)施工部分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6)施工部分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0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09 月 03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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