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前河乡甘家川村塔崖崩塌灾害应急治理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民和县前河乡甘家川村塔崖崩塌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前河乡甘家川村塔崖崩塌灾害应急治理工程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对B2、B3崩塌进行分级放坡(1-5级坡)、马道内侧设置截排水工程765m,覆土植草绿化,并对坡顶落水洞进行夯填。
1.6控制价:(小写)1101884.50元,(大写)壹佰壹拾万壹仟捌佰捌拾肆元伍角整。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B2、B3崩塌进行分级放坡(1-5级坡)、马道内侧设置截排水工程765m,覆土植草绿化,并对坡顶落水洞进行夯填。
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具体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3建设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1)供应商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并出具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2)财务要求: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08月01日至今)以来投标人承接的类似业绩。
(4)信誉要求:有良好的信誉,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询比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经信用中国 、中国裁判文书网(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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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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