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街能源一、二井井筒爆破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新街一、二井位于台格庙矿区东北部,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面积分别为70.28km2、67.12km2。核准建设规模均为8.0Mt/a,服务年限分别为66.8a、60.9a。一、二井均设计有4个井筒,共计8个井筒,全部采用“冻结+钻爆”法施工,工程内容包括井筒及井底车场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一井井筒施工已完成招标,施工队伍已进场;二井井筒施工正在招标。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
新街一、二井的主立井、副立井、西回风井、东回风井等八个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爆破服务,具体实施爆破作业服务的工程如下:
一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
主立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施工:井筒直径9.6米,设计深度850米,包含清理撒煤硐室、箕斗装载硐室、煤仓上口通风联巷等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的施工。
西风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施工:井筒直径7米,设计深度874米,包含井底连接处、井口连接处等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的施工。
副立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施工:井筒直径11米,设计深度864米,包含井底连接处等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的施工。
东风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施工:井筒直径7米,设计深度872.5米,包含井底连接处、井口连接处等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的施工。
二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
主立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施工:井筒直径9.6米,设计深度848.3米,包含清理撒煤硐室、箕斗装载硐室、煤层上口通风联巷等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的施工。
西风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施工:井筒直径7米,设计深度867米,包含井底连接处、井口连接处等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的施工。
副立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施工:井筒直径11米,设计深度866米,包含井底连接处等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的施工。
东风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施工:井筒直径7米,设计深度865米,包含井底连接处、井口连接处等井筒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的施工。
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施工条件,投标人提供“爆破作业一体化技术服务”,包括涉爆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保安人员)、库房管理看守、火工品审批、火工品购置、火工品供应(含运输),火工品存储、发放、运输、领退、使用、爆破、视频监控系统上传。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确保一、二井井筒及交叉处部分附属工程施工期间火工品正常使用及爆破安全。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矿建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循环作业进尺、爆破频次、火工品用量需求等提供爆破服务,并与招标人矿建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投标人需自筹资金就近建设爆破材料库、消防水井和进场道路。建设用地及相关证照审批手续,库房及附属设施设计、建造、安全评估、安全验收、日常维修及管理等均由爆破公司自行承担。要求材料库库容:炸药50吨,雷管5万发。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投标人必须完成爆破材料库建设(建库期间保证爆破材料供应及服务)。
新建爆破材料库如影响招标人矿井正常接续和工作面回采,投标人必须无条件在限定期限内搬离,并拆除材料库;若限定期限内未拆除,招标人代为拆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仅提供建设位置,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与地方行管部门协调手续办理均由投标人负责。
根据实际工程需要,无偿解决大直径井筒爆破、火工品夜间运输等问题;保证夜间、恶劣天气等情况下的爆破施工,保障各井筒正产生产。
爆破服务车辆需接入矿区智慧基建系统。
服务期限:新街一、二井主立井、副立井爆破施工14个月,东风井、西风井爆破施工12个月,实际进场服务及合同终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实际服务开始日期与本条约定期限不一致的,服务期限起始日以实际起始时间为准。
服务要求:爆破服务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版《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及《爆破工程设计方案》,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安全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地方规范标准,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新街一、二井。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井工爆破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证及以上),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2024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局备案,并向招标人出具成功备案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将中标人列入国家能源集团黑名单管理。2、解除合同,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此外,招标人还有权根据合同中的其他违约条款,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3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