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三级物流体系县中心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三级物流体系县中心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已批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业主三级物流体系县中心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2.2 项目简要说明:生产楼室内外公共区域(含室内外走廊、楼梯、卫生间、大堂、会议室等)卫生保洁;室外场地、道路清扫;绿化区域修剪及维护;垃圾清运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需在服务所在地具有相应服务机构或固定营业场所且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
3.2 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物业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物业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7被业主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
(1)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CA办理及招标 招标文件缴费方式:转账;单位名称: ;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本壹份(U盘),纸质投标文件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字盖章,不应使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直接打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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