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宁夏公司中卫山水沟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
2.2 规 模:宁夏公司中卫山水沟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东园镇北山区,拟建风场区域地貌形态属低中山区,地形起伏较大,地形较为陡峭,海拔在1300-1400m。项目总装机规模为15MW,总配置1.5MW/3MWh储能系统,拟安装3台5.0MW风电机组,与宁夏公司中卫石闸墨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共建一座35kV开关站接入当地电网。项目于2024年4月25日获得宁夏自治区发改委批准,取得项目核准文件。
2.3 标段划分: 宁夏公司中卫山水沟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二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
2.5 服 务 期: 20个工作日 (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及项目实际进度为准)。
2.6 招标范围:1)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建设目的、建设原则、风电技术指标、项目场址、项目实施可行性、储能配置、接入电压等级、送出方案论证、概算编制、经济评估等);供应商根据需要负责对拟定的建设场地开展勘测工作;供应商需自行购买场区周边15公里内测风塔数据保证可研内有一个完整年测风数据;供应商负责根据评审意见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配合采购人取得华能上级公司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核准、评审、投决等相关工作。
2)对该项目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具体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所有测量工作、地质勘查工作(包含详勘时的协调工作);风电机组微观选址,完成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设备技术规范书、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项目自施工之日起至全容量并网发电期间始终派驻至少1名工代驻场进行沟通、联络、指导等全过程服务;配合初步设计内、外部审查及电网公司组织的涉网电气设备初设审查相关工作;其他相关审查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勘察、设计人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个陆地风场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0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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