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电力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07.46亿元,净资产201.09亿元。2023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31亿元,净利润16.09亿元。2024年6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共73户。项目地点:江苏省。
2.2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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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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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股东方拟对江苏公司增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 |
股东方拟对江苏公司增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1.对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6月30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12月及2024年1-6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对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所属73户子公司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23年1-12月及2024年1-6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审计。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日止,合同签订日起,60日内出具对应审计报告初稿。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资格条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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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股东方拟对江苏公司增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 |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业务机构备选库(2022-2024年)》在列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从2021年8月1日至截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新能源项目的审计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从业经验不少于5年; (4)投标人未因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监管机构禁止或限制开展证券服务业务或同类业务。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8日全天。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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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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