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托叶玛光伏电站11#子阵中能华辰斜单轴跟踪系统改造-
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河南托叶玛光伏电站11#子阵中能华辰斜单轴跟踪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9-01-025
买方: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河南太阳能发电
黄河水电物资 受委托就河南托叶玛光伏电站11#子阵中能华辰斜单轴跟踪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河南托叶玛光伏电站11#子阵位于省黄南州河南县优干宁镇曲海村,距县城20km,距西宁340km,场地平均海拔3560m,年设计发电量3693万kWh。址区毗邻于河玛公路,交通便利,运输方便。现共有427架斜单轴跟踪系统损坏,需采购更换。
当前现场电源布置情况:每个支架均有220V交流电源,每个支架均有1台减速机、1台24V,15W直流电机。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1.1河南托叶玛光伏电站11#子阵427架斜单轴跟踪系统的控制箱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1.2.2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下列项目
(1)设备采购:427架斜单轴控制箱、20台减速机及安装附属设备采购。
(2)427架斜单轴控制箱、损坏减速机、直流电机的安装调试。
(3)提供设备相关附属资料:安装图纸、说明书、出厂报告、控制系统调试软件等。
现场每个支架均有220V交流电源,通过电源模块输出24V直流电。
任何元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技术条款中没有提到,但对于支架跟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及现场安装调试。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河南太阳能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光伏设备及配件制造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光伏支架控制系统的供货合同业绩,且控制系统累计供货数量不少于500套。(附合同及用户证明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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