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招标范围
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土地预审技术咨询。
1.1.2项目概况
1.1.2.1项目地点:
大基地项目位于青海省东部与西部区域,海拔高程约为2700⁓3900m。场址区内地势开阔,道路路况良好,对外交通便利。
1.1.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光伏项目:
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光伏规模约为800万千瓦,按照集约化布置原则,选址于项目所实施区域沙化土地上。计划每100MW建设1座35kV汇集站。每座35kV汇集站经2回35kV线路接入330kV升压站,每座330kV升压站经送出线路接入基地规划的750kV变电站330kV侧,储能配置约893.55MW。
(2)风电项目:
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风电部分装机约900万千瓦,在青海省东部与西部区域作为本阶段主要场址。风电配套建设11座330kV升压站。每台风电机组设置1台35kV箱变,由35kV线路接入330kV升压站,330kV升压站经送出线路接入750kV变电站330kV侧,储能配置约1200MW。
(3)光热项目:
装机容量为200MW,采用自然循环蒸汽发生系统,配置8h储热系统,并设置20MW熔盐电加热器。定日镜场采用环形布置,镜场总采光面积80×104m²。吸热器位于吸热塔顶,采用立式外露管式设计。站内升压至330kV,通过1回330kV线路送出。
储能系统:
储能电站规模为2000MW/4小时,分别独立设置在光伏项目与风电项目的330kV升压站旁。
以上工程量按最终确定的设计文件工程量为准,储能系统布局具体以项目核准和备案文件为准,项目场址范围存在随时变化不确定因素情况。
1.2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资料提交
1.2.1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土地预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流程起草上报文件材料,整理土地预审报件资料;
负责将报件材料上报至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报件材料的修订及审查工作;
最终取得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土地预审批复意见。
1.2.2成果资料提交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自然资源部门下发的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土地预审意见(纸质版原件)各6份,电子版各1份。
1.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3.1项目实施地点:详见项目概况。
1.3.2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人提交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取得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文件。(具体以项目整体审批为准,待项目审批后按工期要求执行)。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甲方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人员要求
土地预审工作应由中标单位中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
1.6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需至少具有以下业绩:一项光伏项目10万千瓦及以上和一项风电项目20万千瓦及以上的土地预审技术咨询办理业绩(附合同、土地预审意见复印件)。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1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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