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已由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以邢襄审发【202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襄都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相关文件,对本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阶段)开展项目管理服务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采购管理、监理管理、征迁移民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安排、合同、环保、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并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召开工程调度会议,配合各级各部门督导检查等,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2)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相关投标无效(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9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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