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黄玉川煤矿除尘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黄玉川煤矿是由 (神东电力)集团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公司按照 51:49 的比例共同出资建设,隶属于 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井田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煤田中西部,井田面积 42.68 平方公里,地质资源储量 15.07 亿吨,可采储量 9.26 亿吨。矿井主采煤层为 4#、6 上、6#煤,平均厚度 3.35m、12.37m、5.77m,煤质特征为长焰煤,属中灰分、高挥发分煤,低硫、低磷,为中高发热量,是良好的民用及动力用煤。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 1000 万吨,矿井服务年限为 66.2 年。行政区划隶属于准格尔旗长滩乡和薛家湾镇管辖。井田北距薛家湾镇 20 多 km,至呼和浩特市约 120km,向西至鄂尔多斯市约 150km。薛(家湾)魏(家峁)公路为支线,薛魏公路从井田东部通过,设备可经过公路运往矿井工业场地。
2.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采购并安装调试运行的12台扁袋除尘器及其附件(12台扁袋除尘器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尘点的导料槽加工制作、配套缆线、预留接入设备所有控制预留远程接口等全部内容),用于黄玉川煤矿选煤厂136、137、201、202、3003、859、863胶带机落料产尘点的降尘使用。
2.1.2交货期:设备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设备到货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扁袋除尘器销售或供货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5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