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贵州公司安顺电厂2025年至2027年车辆管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办事处太平村(国能安顺发电有限公司、 安顺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在职职工约582人,装机容量为4台300MW火力发电机组。公司厂区位于普定县城郊(马官镇太平村辖区),厂区距离安顺职工家属区按现行路线约49公里,取水点位于普定县沙湾,取水点距离厂区约21公里,距离家属区约47公里。因工作及生活需要,每天需租赁客运车辆接送职工上下班,往返于普定县厂区至安顺市生活区。公司目前生产车辆14辆,使用频率高,因公司自有驾驶员不足,需劳务派遣驾驶员驾驶车辆。同时,需对公司自有14辆生产车辆进行外委维修、保养。以上项目合并打捆招标。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不低于38座的纯电动大客车(含驾驶员)10辆,包含车辆产生的所有使用费;7座商务车(含驾驶员)1辆,包含车辆产生的所有使用费;对招标人自有14辆车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包干并派遣11名驾驶员(不含大客车驾驶员)提供驾驶服务,并包含2台电动车厂区外充电费用;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范围。
2.1.3服务期限:3年,2024年11月26日至2027年11月25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客运服务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通勤班车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10辆电动大客车(≥38座/车),须至少提供其中5辆的道路客运乘运人责任保险单扫描件,并提供对应的在检验期内检验合格的行驶证扫描件。
(2)若所提供的10辆大客车内有一辆及以上为租赁的,投标人还应提供与该大客车出租人针对本次投标签订的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合同,合同出租人须小于等于2家。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5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