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
2.2 项目规模: 2*13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397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三期输煤系统输(卸)煤综合提升、治理:除尘器改造,输煤皮带更换及滚筒包胶改造,水冲洗系统改造,输卸煤及制粉系统照明、检修箱及断路器升级改造,皮带跑偏、撕裂、煤流、打滑、清扫水浮球、明火检测装置升级改造,防腐治理,综合治理等。拆除三期输煤系统3号、4号、5号转运站三通挡板、落煤管、物料调节器,更换为防卡式电动三通、防堵落煤管、物料调节器,更换所有落煤管及漏斗衬板;拆除三期输煤皮带原有甲乙滚轴筛及入口落煤管等附属设备设施,更换为变倾角等厚滚轴筛1型装置;拆除三期#5输煤带配置14台犁式卸料器,选用电动双侧槽角可变犁式卸料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期输煤系统输(卸)煤综合提升、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燃料系统检修或安装或改造或施工合同业绩;
(2)输煤系统检修或安装或改造或施工合同业绩;
(3)落煤管检修或安装或改造或施工合同业绩;
(4)滚轴筛检修或安装或改造或施工合同业绩;
(5)犁煤器检修或安装或改造或施工合同业绩;
(6)卸煤器检修或安装或改造或施工合同业绩;
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05 10:22到2024-09-1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