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广宗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广批投【2022】3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
2.2建设规模:新建和提升改造雨污管网,检查井,建设配套道路、停车场及其他相关设施。(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一标段3年;二标段2年;三标段2年;四标段1年;五标段1年;六标段1年;七标段1年;八标段1年;九标段1年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招标范围:经勘查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一标段规划自由街(和平路-规划三路)新建雨污管网;二标段规划三路(建业街-G340道路)新建雨污管网;三标段文明街(长安路至和平路段)新建雨污管网;四标段文庙路;五标段胜利街;六标段南北大街;七标段东街北大街,东街东大街;八标段养老院南侧路,十七米大街;九标段北街村1,北街村2,北街村3,太平公园-安居公寓;各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 )。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注: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政策,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即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暗标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为了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可以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顺序(1-2-3...标段)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不再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按总得分顺序顺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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