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连江港电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连江港电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境内,福州港罗源湾南岸的可门作业区1~3号码头后方,西南距离福州市区和连江县城分别约55km和32km。公司装设2x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2号机组分别于2021年12月13日和2022年4月26日完成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连江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自评价工作。开展连江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双控预防体系完善工作。建立连江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要素台账清单。开展连江公司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现状查评及整治工作。开展连江公司2024年以及2025年符合性、合规性评价工作。开展连江公司2024年及2025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年度管理评审,管理评审应在完成15个专项标准化自查评的基础上,分别对15个专项标准化进行管理评审,并完成全部的专项自查评报告、管理评审报告及综合查评报告及管理评审报告。完成2024年及2025年安全生产标准化验评迎检工作。结合连江公司智慧电厂建设,策划制度表单、管理流程信息化管理工作。通过对连江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创新与实践,在工作过程收集连江公司在标准化工作中具有创新性和典型性工作方法及内容,系统性进行梳理及总结,形成具有连江公司管理特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模式。并将管理模式总结为理论文献,并获得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
2.2 其他: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地址为福建省连江县下宫镇滨海路203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咨询服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1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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