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2.2 项目规模:4×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连江可门港经济区热网三期厂外段管网工程:福建可门发电有限公司连江可门港经济区热网三期厂外段管网建设,总长度约17.75公里,含土建施工、安装施工、验收服务及主辅材的采购。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从可门发电公司中压供热联箱(含新建中压供热联箱)接出一根DN900的蒸汽管道(压力2.0MPa,温度300℃,长度约5km)至渤海钢构厂处。在渤海钢构厂处一分为二,分为两根DN700的供热管道。其中一根DN700蒸汽管道接至申远二期(压力2.0MPa,温度300℃,长度约0.75km),另一根DN700的蒸汽管道(2.0MPa,温度300℃,长度约4.5km)接至中闽国富后变径DN500至达成生物和东恒新能源(压力2.0MPa,温度300℃,长度约2.1km,包含约620米新建土建支架)。同时再从厂内2、4号机组汇总后的母管接出一根DN300蒸汽管道(压力3.5MPa,温度350℃,长度约1.2km),在厂界围墙处变径为DN450蒸汽管道至渤海钢构(压力3.5MPa,温度350℃,长度约4.2km,包含约350米新建土建支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江可门港经济区热网三期厂外段管网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B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2级。
10.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长度为5公里及以上的压力2.0MPa及以上蒸汽供热管线建设工程的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05 16:40到2024-09-1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