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临沂蓝天热力车辆驾驶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临沂蓝天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山东公司临沂蓝天热力车辆驾驶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
2.5 服 务 期: 2024年11月18日零时起至2026年11月17日24时止(二年)。
2.6 招标范围: 临沂蓝天热力有限公司服务车辆的驾驶、车辆的卫生清洁、驾驶人员的调度、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等与驾驶有关的工作;配合招标方对其车辆进行年审、维修、保养等服务工作。本项目共需14人。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驾驶业务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驾驶员须具有三年以上驾龄,须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扫描件;须至少有2名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的驾驶员;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职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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