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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可门三期2×1000MW机组脱硫系统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9     浏览: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福建可门三期21000MW机组脱硫系统石灰石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可门三期2×1000MW机组脱硫系统石灰石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可门港区

2.2项目规模:2×1000MW燃煤火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供货在2024年10月01日至2025年6月15日期间,共计9个月(年用量约12万吨),具体时限以签订合同履约时间为准,运输方式为船运至可门公司码头。

2.4招标范围:预估总采购量9万吨(年用量约12万吨)。1个标段,标段名称及标段招标编号:脱硫系统石灰石采购(CHDTDZ022/17-TL-001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硫系统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所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以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代理,则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生产厂商相关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06 16:18到2024-09-13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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