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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有限公司十万吨功能新材料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公用工程承包项目公告

   日期:2024-09-09     浏览:0    
核心提示: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十万吨功能新材料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公用工程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十万吨功能新材料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公用工程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十万吨功能新材料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公用工程承包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十万吨功能新材料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公用工程承包

2.4项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1号

2.5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计划工期: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相关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团队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书。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06 16:00——2024-09-13 16: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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