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 (同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仁牧光储30MW120MWH电化学储能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
同仁牧光储30MW/12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位于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同仁200MW牧光储多能互补综合一体化光伏建设项目需配置15%/4h电化学储能,建设规模为30MW/120MWh,配置12套容量为2.5MW/10MWh组串式储能机组,一簇一管理,每个储能单元接入1台SCB13- 2500/35-0.69干式变压器;根据2023年8月7日青海省能源局下发的《2021年新能源配套储能项日推进会议纪要》明确国能青海公司同仁牧光储多能互补2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项目配套储能纳入电网侧共享储能项目建设范围,由项目企业自主建设。
2.1.2招标范围:负责储能系统所需的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包括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逆变器(PCS)、箱式升压变压器以及其他电气设备等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型、设计、制造、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交货、调试、协助检测、协助验收等,须满足《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产业锂离子电池储能设备验收管理标准》(Q/GNDL05-011-2023)等要求,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直至该项目整体验收通过。
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储能电池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投标人应保证储能电池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投标人应承诺设备的寿命不少于10年。在质保期内,由于投标人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内投标人应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整系统质保期60个月。投标人应对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制造和试验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合同设备的整个制造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并接到买方正式书面排产通知之日起75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试验、验收等工作。
2.1.4交货地点: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本次投标标的物的储能电池电芯制造商或为储能变流器PCS制造商或为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h及以上规模组串式储能系统集成(磷酸铁锂电池)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模组、储能变流器PCS、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四项产品均需要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其中需要至少三项自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9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