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工业园区4号矿矿区
2.2 项目规模:库容342.79×104m一期粉煤灰处置场闭库复垦绿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一期处置场复垦绿化
库容342.79×104m处置场复垦绿化,包括:材料(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土建、安装及绿化工程施工、消缺,并包含竣工图设计及出版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系统:处置场顶部贮灰面及斜坡面灰渣整平(含填挖方)、削坡、灰渣倒运;阻隔层HDPE膜铺设、土工复合排水网铺设、覆盖土及种植土施工、草皮种植;排水系统及变形监测系统、水质监测井施工等;并负责施工期间与矿方的工作协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期处置场复垦绿化】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 1 项固体废弃物堆场(或处置场)施工投运业绩,并具有绿化工程施工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①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②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09 09:41到2024-09-1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