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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排运综合利用(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0     浏览:0    
核心提示: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大连发电公司粉煤灰排运综合利用

大连发电公司粉煤灰对外排运综合利用,粉煤灰量:一年粉煤灰产量的一半(约8万吨,以实际产灰量为准)。投标方负责厂内灰库放灰操作及二层至灰库顶部、周边路面的卫生清理、输灰管路巡检、灰库的节能管理及由投标方原因损坏的设备修复或更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大连发电公司粉煤灰排运综合利用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东北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分包单位具有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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