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对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全厂四台锅炉烟气脱硫系统用石灰石粉(以下简称石灰石 粉)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2 计划工期:
供货期:供货期为一年,365 日历天,计划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到储备地点。
2.4 招标范围:
1.本次预计采购 9.7 万吨(其中 250 目 2 万吨,325 目 7.7 万吨)满足石灰石-湿法脱 硫工艺要求的石灰石粉,CaCO3 含量≥90.0%;过筛率(325)(250) 目≥90.0%;石灰 石粉水溶液 PH 值<10;外送监督标准 CaO 含量≥50.0%;MgO 含量≤2%;酸不溶物≤ 3.0%.
2.本次招标按照石灰石粉到厂价进行报价,最终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 按通知要求分批送货(包括运输、装卸、包装等)
3.交货地点: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4.交货期:供货期为一年,365 日历天,计划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5 其他:无。
3. 投标方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地本次招标石灰石粉生产商的授权或与其签订销售协 议。
3.3 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或批复文件。投标人为代理 商,须提供石灰石粉授权或协议生产商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或批复文件。
3.4 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 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粉销售合同业绩 3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 扫描件及结算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 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7 人员要求:无
3.8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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