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不分包,选取1名中标供应商,最高限价为57.738万元,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质保期:原厂质保三年(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质保函)。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类型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路由器 | 台 | 2 | 5个千兆LAN电口, 5个千兆WAN电口 |
2 | 核心交换机 | 台 | 2 | 企业级三层交换机,含24个千兆电口、24个千兆光口,含光纤跳线、UTP跳线 |
3 | PoE工作组交换机 | 台 | 14 | 企业级二层交换机、24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光口,支持PoE供电,含光纤跳线及UTP跳线 |
4 | 工作组交换机 | 台 | 10 | 企业级二层交换机、24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光口,含光纤跳线及UTP跳线,其中7台信息发布显示屏用、1台布置在指调中心,2台布置在门卫室 |
5 | 无线AP | 台 | 38 | 全向天线 |
6 | 无线AP控制器 | 台 | 1 | 含license |
7 | 30kVA UPS | 套 | 1 | 含半小时蓄电池、配电柜、线缆等 |
8 | 附料 | 项 | 1 | 管线、跳线、线缆、安装、调试等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需要现场勘查,供应商投标时提供买方签字的现场勘查证明(现场勘查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完整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以来同类产品项目业绩一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总价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合同期(租赁期)满后,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2.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13.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
14.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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