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2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1. 招标条件本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已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1. 招标条件
本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2.2 规 模: 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总工作量预计2208人月,具体需求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项目、工作量及金额。

2.3 标段划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标段1(开发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标段2(产品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标段3(测试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标段4(运维类)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6 招标范围:标段1:长城证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开发类),招标范围为信息技术项目涉及前端开发、后端开发技术岗位外包服务的项目管理服务费,项目预估工作量为1248人月。

标段2:长城证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产品类),招标范围为信息技术项目涉及产品设计、平面设计、UI设计技术岗位外包服务的项目管理服务费,项目预估工作量为312人月。

标段3:长城证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测试类),招标范围为信息技术项目涉及测试工程师、测试开发技术岗位外包服务的项目管理服务费,项目预估工作量为240人月。

标段4:长城证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运维类),招标范围为信息技术项目涉及基础运维、桌面支持、运维开发、数据开发技术岗位外包服务的项目管理服务费,项目预估工作量为408人月。

注:具体招标人信息技术项目服务需要的各技术岗位实际工作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单价合同。同一信息技术项目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择不同标段的不同技术岗位进行组合组建项目组,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其风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标段1(开发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标段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标段2(产品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标段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标段3(测试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标段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标段4(运维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标段1(开发类)

(1)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至少3个金融行业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相关案例(须至少包含软件开发/软件测试/软件产品/系统运维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项目或信息技术项目驻场服务项目或信息技术人力外包服务项目等其中之一案例),单个案例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框架协议合同需要提供实际订单证明),同一服务公司多个案例只算一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每份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标段2(产品类)

(1)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至少3个金融行业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相关案例(须至少包含软件开发/软件测试/软件产品/系统运维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项目或信息技术项目驻场服务项目或信息技术人力外包服务项目等其中之一案例),单个案例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框架协议合同需要提供实际订单证明),同一服务公司多个案例只算一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每份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标段3(测试类)

(1)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至少3个金融行业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相关案例(须至少包含软件开发/软件测试/软件产品/系统运维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项目或信息技术项目驻场服务项目或信息技术人力外包服务项目等其中之一案例),单个案例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框架协议合同需要提供实际订单证明),同一服务公司多个案例只算一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每份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框架采购标段4(运维类)

(1)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至少3个金融行业信息技术项目服务外包相关案例(须至少包含软件开发/软件测试/软件产品/系统运维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项目或信息技术项目驻场服务项目或信息技术人力外包服务项目等其中之一案例),单个案例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框架协议合同需要提供实际订单证明),同一服务公司多个案例只算一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每份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21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