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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零星维修工程(二期)施工单位入围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日期:2024-09-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林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零星维修工程(二期)施工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人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编号:GZGK24P619C0847C

2.项目名称: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零星维修工程(二期)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3.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期

确定入选资格供应商数量

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

人民币48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以二者先到者为准。

1家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参选人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报价。

4.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参选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参选人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provide/index?platform=3&source=31)定点集市“修缮工程”类的定点供应商,且服务区域包含广州市。(提供平台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4)参选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参选人拟担任本项目的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初步评审时不得以参选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参选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参选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初步评审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参选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参选人通过初步评审。评审结束后,若该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参选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6)参选人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比选文件。

注:(1)潜在参选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参选人参加比选需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比选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比选。

(2)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发售比选文件,参选人登录“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查询本项目后选择“我要获取采购文件”,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并上传以下资料(仅用于核对登记信息的正确性):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比选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

(3)“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5.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4 09 14日至2024 09  24 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递交参选文件时间:2024 09  25 日14:00:00-14:30:00(北京时间)。

7.递交参选文件

8.参选截止时间及唱价时间2024年 09  25日14:30:00(北京时间)。

9.参选

10.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网站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1.缴纳标书款、比选服务费用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kbid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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