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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措美县哲古镇300MW一期80MW风力发电+储能项目本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8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一、招标条件本西藏措美县哲古镇300MW一期80MW风力发电+储能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山南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措美县哲古镇300MW一期80MW风力发电+储能项目本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措美县中部、哲古措南部区域,距离措美县约23km。本项目场址面积约23.8k㎡,海拔高度在4800m~5500m之间。本期拟布置20台单机容量4MW风电机组,规划总装机容量80MW,储能本期配置容量为16MW/64MWh,配套建设约85km的单回220kV架空送出线路,升压站由3台容量为200MVA的220kV主变(本期新建1台200MVA变压器,预留2台200MVA变压器的安装位置 )、220kV户内高压配电装置、35kV户内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继电保护控制设备以及16MW/64MWh储能系统等组成。场址毗邻省道 S101、县道 X301。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与本风电场及升压站(不含220kV送出线路)相关的建安工程、设备采购(风机、塔筒、升压站预制舱及储能等除外)、设备调试及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工作,以及对外协调和手续办理等其他服务。相关工作内容如下:

(1)建安工程

负责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的新建或改扩建,以及施工期内的道路维护;

负责风电场集电线路的施工,包括基础、铁塔、架空线路(或埋地电缆)、接地等内容;

负责箱式变压器设备安装,包括基础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内容;

负责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包括风机安装平台开挖及平整,风机基础的开挖及回填、钢筋绑扎、埋件、混凝土浇筑及养护、灌浆等内容,以及风机及塔筒的安装;

负责220kV升压站施工(含招标人采购的预制舱设备、储能系统的设备基础及安装),包括场地平整、基础施工、房屋建筑施工、围墙施工、电缆沟施工、站内道路施工,预制舱及配套电气设备、储能系统设备和其他站内电气设备安装、接线(含线缆供货)、调试等工作;

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全部临建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施工用风、水、电、营地等的建设;

负责本风电场的调试及试运行。

(2)设备及材料采购

负责风电场及升压站(不含220kV送出线路),除风机、塔筒及其附件、锚栓组合件、储能系统、预制舱及舱内电气一二次设备(含35kV配电装置、站用变、400V低压开关柜、二次设备、蓄电池、220kVGIS)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200MVA的220kV主变、无功补偿装置、接地变系统、门型构架、避雷针系统、消防系统、风电场箱变、35kV集电线路、各种配套电缆等。

风机和塔筒(含附件)、预应力锚栓组合件由招标人负责供货,机位处车板交货;招标人提供的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转运、安装及联调联试包含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风机至35kV箱变电缆的一、二次电缆和通信光缆的采购及安装包含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储能系统、预制舱及舱内电气一二次设备由招标人负责供货,升压站车板交货;招标人提供的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转运、安装及联调联试包含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储能系统至35kV开关柜的一、二次电缆和通信光缆的采购及安装包含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预制舱体内单体设备内部接线由其他标段供应商完成,现场舱内一二次设备之间的线缆供货及连接、铜牌复装工作、预制舱外的一、二次电缆和通信光缆的采购及安装均包含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3)负责本项目全部施工作业面配套的工程建设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布置(主要包括摄像头、网络硬盘录像机、网络通信设备、防雷设备、监控显示器、工作电脑)等设备采购、安装、接入、运维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所有作业面视频监控接入措美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并正常运行等工作,满足有作业面就有视频监控系统等监管要求,具体见《西藏能投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4)其他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负责工程开工建设手续办理、并网发电手续办理、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消缺、培训,性能质量保证,各阶段的对外协调以及缺陷责任期(质保期)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办理并网手续:

承包人负责完成常规试验、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SVG性能检测、一次调频响应试验、故障电压穿越试验、仿真模型验证、AGC/AVC试验、调度数据网、风功率预测系统服务、电能质量评估,完成升压站电力监控系统防护方案编制、审核、验收,等级保护测评备案(市级公安部门)及开展现场测评,并取得最终的评估及测评报告,完成电站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取得保护定值计算书及定值单;

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取得调度命名文件、现场设备核查并取得站内设备命名文件等,根据电网要求委托完成站内设备并网前后一二次设备试验、并取得相关试验报告,协助完成站内通信光缆验收、测试、业务开通、协议签订等工作,协助完成站内设备IP地址分配(含OMS账号)、信息点表制作、审核上传、对点联调等工作,协助完成项目资料报装入户、完成现场验收、并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协助完成项目计量装置现场检查及验收并出具验收单、计量装置认定并取得计量公式文件,协助完成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协助完成项目并网前电力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验收并取得最终验收报告,协助完成OMS资料收集整理、挂接审核工作并取得并网运行通知文件,协助完成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承包人负责完成风电场功率预测系统闭环联调、风电场有功/无功控制系统闭环联调、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带电调试及快速调频系统调试并取得报告,完成无功补偿装置检测、电能质量检测并取得报告;承包人协助完成《购售电合同签订》、转商业运营等相关手续,包含保护定值计算、调度自动化调试、并网验收资料准备、报审、报验、现场验收及通过、SVG设备并网性能检测费等。

②负责完成升压站和储能系统性能试验,完成《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性能评价方法》(GB/T 42717-2023)、《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测试规范》(GB_T 36548-2018)、《 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运行与控制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并网运行验收》(DL_T 2246.3-2021)、《2023风储型电站并网性能测试与评价方法技术导则》等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以及西藏电网公司和电科院等要求的涉网试验和专题研究,承包人承担所有试验和专题研究的费用。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性能检验,承包人应予以配合,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若性能试验(或第三方性能检验)证明电站性能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的,承包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

③承包人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及相关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安全预评价验收、环境保护工程及验收(含电磁辐射)、水土保持工程及验收、防雷检测和验收、消防验收、环保监测和评估、水保监测和评估、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取得评审备案(审查)意见、办理道交口开口手续、完成工程档案验收及移交、站内网络通信服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

④承包人负责完成施工临时用地的补偿及恢复、风机平台植被恢复、风机及塔筒等设备材料在堆场的接卸及保管、本项目相关的设备材料堆场选择租赁及改造。

⑤阶段性验收: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整套启动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确保项目通过电力质监验收。

⑥负责编制超高海拔风电工程施工技术创新研究总结报告。

⑦试运行期间售电收入归发包人,工程生产移交验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⑧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风电场、升压站及储能系统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三峡集团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包含在本项目招标范围中。

(5)招标分界点

本项目招标分界点为升压站220kV侧出线门型架截止(含升压站220kV侧出线门型构架引下线及引下线用设备线夹),场区及升压站其他相关区域属于本合同范围内;升压站220kV侧出线门型架开始到接入的对侧变电站进线间隔为止的范围属送出工程标段的范围。

2.3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全容量并网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前,计划竣工验收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前。其中,主要节点目标如下:

交通工程: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场内外道路贯通,具备通车及设备转运条件。

风机平台工程: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风机平台施工,具备风机基础工程施工条件。

风机基础工程: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批至少2台风机基础施工,具备移交吊装的条件;2025年4月30日前,累计完成至少6台风机基础施工,具备移交吊装的条件;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剩余的风机基础施工,具备全部移交吊装的条件。

风机吊装工程(要求承包人配置2套主吊及辅吊设备):2025年4月30日前,开始首批塔筒吊装;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10台风机的吊装;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风机吊装;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风机单台调试。

箱变采购及安装工程:2025年5月31前完成采购,确保首批风机吊装完成后开始有效衔接箱变的基础施工及箱变设备转运;首批风机的吊装完成后开展箱变安装;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箱变的调试。

升压站工程:建筑工程2024年11月15日前开工,2025年6月30日前生产区域完工;电气安装: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电气安装,2025年8月31日前具备带电条件。

集电线路工程: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全部集电线路土建施工;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全部集电线路安装;9月20日前全部具备带电条件。

整套启动验收:2025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全容量并网: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完工验收及移交生产验收: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竣工验收: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

(注:以上计划工期以合同最终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4)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48MW及以上且海拔2500m及以上的山地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2)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

①合同文件(要求是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合同不计入业绩);

②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电网公司等主管单位)开具的投运证明或工程移交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

③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海拔高度,投标人还须提供能够体现项目海拔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出具的项目海拔证明或经审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文件或第三方网站海拔查询截图等。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已完成的48MW及以上且海拔2500m及以上的山地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投标人须按“(2)业绩要求”的规定提供相应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并同时提供其任职证明文件,任职证明文件可为企业任命决策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包含已签订的能体现任职情况的合同文件)。

(4)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已完成的48MW及以上且海拔2500m及以上的山地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担任技术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的任职经历,投标人须按“(2)业绩要求”的规定提供相应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并同时提供其任职证明文件,任职证明文件可为企业任命决策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包含已签订的能体现任职情况的合同文件)。

(5)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23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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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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