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车站三、四场编尾防护房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局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车站三、四场编尾防护房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1
标段类型:施工。
2.2
招标范围: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车站三、四场编尾防护房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项目概况:主要工程量为:编尾防护房接建26.8m2,改造、整修49.9m2等。计划工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单位需为西安局集团公司施工企业管理库入库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近[二]年(2022年-2023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应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提供近[2]年(2022年8月-2024年8月)以来具有类似的营业线[建筑或装修装饰]施工业绩2份,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信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2]年(2022年8月-2024年8月)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中国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5)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6)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对包件内施工现场进行实际踏勘,取得回执证明,在招标文件中需提供,未提供现场踏勘回执证明视为无效投标。现场踏勘时间为:9月23日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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