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副井场区矿井水应急池工程,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10.2.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明确"单元一厂区一园区/区域"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尽可能以非动力自流方式)和应急储存设施,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的需要,明确并图示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的控制、封堵系统"。新庄煤矿副井场区矿井水应急池,拟采用地下式矩形钢筋混凝土水池,新庄煤矿副井场区矿井水应急池工程包括一座8000m3矿井下用水应急水池。
2.2 施工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华村新庄煤矿副井场地。
2.3 采购内容:本工程采购范围为《新庄煤矿副井场区矿井水应急池工程实施方案图集》内所有内容,要求投标人根据实施方案完成所有工程报检、验收调试等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
备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全部外运,填埋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因拆除、堆放、弃渣、运输等环节中发生的环保、安全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4 工 期:120天,开工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2项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须清晰,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查询),否则按无效认定;
3.2.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2.4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0日9:00起至2024年9月26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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