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和区中水回用二期工程(郝桥污水厂至粮食库标段)监理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2]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加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不得少于3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人员、企业严重失信名单)(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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