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站安检及旅服设备购置(电子显示屏)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ZB-2024-09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东站安检及旅服设备购置(电子显示屏)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东站安检及旅服设备购置(电子显示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东站安检及旅服设备购置(电子显示屏)2.2招标编号:ZYZB-[2024]-0914。2.3预算金额:180700.00元(含税)。最高限价:180700.00元(含税)。2.4采购内容:电子显示屏,12.96m²,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2.5资金来源:计划资金2.6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货安装。2.8交货地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保通过招标人验收。2.10检验与验收要求:经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验收合格2.11质保期:2年2.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没有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6供应商须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等相关查询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移出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 -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对列入失信惩戒、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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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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