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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峪煤矿核桃峪矿主井场地矸石棚、主井食堂搬迁及主井井口检身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0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主井场地矸石棚、主井食堂搬迁及主井井口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主井场地矸石棚、主井食堂搬迁及主井井口检身房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核桃峪煤矿井下掘进工作面矸石运送方式通过无轨胶轮车由副立井外排,随着矿井的进一步发展,井下掘进工作面增加,副井提升能力已无法满足矿井掘进期间矸石运输要求。根据已审定完成的地面皮带优化改造方案,目前拟在主井井口房至1#筛分楼皮带栈桥处新增单独矸石卸料外排系统,通过带式输送机外排至1#筛分楼东侧空地。为确保矸石外排符合环保要求,需在该区域建设矸石棚及相应配套设施。

(2)核桃峪煤矿主井矿井水处理站于2020年12月竣工投入使用,随着矿井开采活动的不断深入,矿井水的排放量逐年增加,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已无法满足当前需要,为降低环境污染风险,需对矿井水处理站扩建。经对主井场区可利用场地进行摸排,拟扩建设施需占用主井任务楼东侧场地,现有食堂、化粪池需进行搬迁。

(3)矿井初步设计未配套设计主井井口检身房,为配合主井口入井人员检身工作临时搭建了彩板房,经多年使用彩板房锈蚀、破损严重无法满足使用要求。主井检身房做为上级领导检查矿井形象的重要窗口,随着矿井的发展,安全生产标准的不断提高,彩板房使用功能及形象已无法满足矿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展示矿井形象,需配套建设永久检身房。

2.2 施工地点: 庆阳煤电核桃峪煤矿主井场区 。

2.3 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核桃峪煤矿主井场地矸石棚、主井食堂搬迁及主井井口检身房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内容,要求投标人根据实施方案完成所有工程报检、验收调试及联合试运转等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主要实施内容有:

1.主井矸石棚工程

核桃峪煤矿矸石棚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有在1#筛分楼东侧空地新建煤矸石储存棚,建筑采用混凝土挡墙+钢结构彩钢板围护,建筑面积为638m2,建筑高度9.5m,地基基础处理方式为混凝土灌注桩+灰土换填,基础采用钢结构立柱独立埋设,建筑1.5m以下采用钢筋混凝土挡墙,1.5米以上采用2mm厚彩钢板围护,室内设置排水沟,室外设置14m3污水沉淀池,建筑室内外高差0.15m,混凝土地面、散水,南侧修建运矸车辆行驶道路。要求投标人根据施工图、实施方案完成所有工程报检、验收调试及联合试运转等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

2.主井食堂搬迁

对主井食堂及室外水箱、隔油池搬迁至主井任务楼南侧广场区域,一并对相关给排水管、采暖管线进行改造,在广场东南侧安装玻璃钢化粪池。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对主井食堂地基基础进行灰土换填施工混凝土垫层,重新铺设地面砖、安装钢支撑结构,对原食堂的屋面板、墙面板、门窗、空调、配电等装饰设施拆除后重新安装,配套按照原设计图对室内水、暖、电等进行拆除、恢复等.

3.主井井口检身房建设

对主井井口西侧临时彩板房进行拆除,安装建筑面积42m2成品水泥房,室内采用隔断分为检身室、休息室,对建筑室内地面、墙面、吊顶进行装饰,配套安装空调、钢化采光玻璃,外墙采用装饰保温一体板进行装饰等。

1.所有建筑垃圾全部外运,弃渣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因拆除、堆放、弃渣、运输等环节中发生的环保、安全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2.投标人应对照施工图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踏勘,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所采取的各种安全措施费用、施工辅材、冬季施工措施费等予以充分报价,以确保工程安全、规范施工,按期投入使用,相关费用包含本次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增加。另外,本工程图纸设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要求投标人在工程总报价费用内予以单独列支。

3.投标人应对照施工图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踏勘,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所采取的各种安全措施费用、施工辅材、冬季施工措施费等予以充分报价,以确保工程安全、规范施工,按期投入使用,相关费用包含本次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增加。

2.4 工 期: 83天,开工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钢结构工程业绩合同,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须清晰,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查询),否则按无效认定;

3.2.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2.4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1日9:00起至2024年9月26日17:00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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