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九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惠康工厂包装油特殊、直营及电商渠道运输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九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九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惠康工厂包装油特殊、直营及电商渠道运输项目。
2.2招标范围:标段一:黑龙江省内特殊和直营渠道运输服务(预估运输数量1.22万吨)。标段二:黑龙江省外特殊和直营渠道的运输服务(预估运输数量1.23万吨)。标段三:电商渠道全国统仓配送服务(天猫仓、苏宁仓、京东仓(自营、pop仓)、抖音仓、微盟仓、拼多多仓、盒马仓等)(预估运输数量1.02万吨),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详见第五章。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一年。
2.5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300万元;标段二:577.4万元;标段三:446万元,投标人针对招标内容报总价和单价,最终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一:黑龙江省内特殊和直营渠道运输服务。标段二:黑龙江省外特殊和直营渠道的运输服务。标段三:电商渠道全国统仓配送服务(天猫仓、苏宁仓、京东仓(自营、pop仓)、抖音仓、微盟仓、拼多多仓、盒马仓等)。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其他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9月25日17时00分00秒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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