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马儿庄一井煤矿井筒检查孔地质勘察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2024年8月公司取得马儿庄一井采矿许可证。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前期筹备工作,为了井筒井壁结构、井底硐室、井底车场等设计以及施工方案的制定提供必要的技术参数,需先行编制井筒检查孔地质勘察报告。
马儿庄一井煤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东南约80km处,行政区划属盐池惠安堡镇和冯记沟乡管辖。工业场地布置在井田中部偏北(JM308钻孔附近),工业场地内共布置三条立井,分别为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主立井、副立井、回风立井平面布置呈“品”字型布置,主立井与副立井井筒中心距129.321m,主立井与回风立井井筒中心距384.708m,副立井与回风立井井筒中心距429.523m。主立井布置在工业场地中部,井筒净直径6.0m,净断面28.3m2,井口标高+1395.7m,落底标高+395m,井筒深度1000m;副立井布置在主立井北侧,工业场地中北部,井筒净直径9.2m,净断面66.5m2,井口标高+1395.1m,落底标高+365m,井筒深度1030m;回风立井布置在工业场地西部,井筒净直径7.0m,净断面38.5m2,井口标高+1397.3m,落底标高+395m,井筒深度1002m。
井筒特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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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筒 名称 |
井口坐标(2000坐标系) |
井筒 方位角 (°) |
井筒 倾角 (°) |
井底 标高 (m) |
井筒 深度 (m) |
井筒 直径 (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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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距 (X) |
经距 (Y) |
井口 标高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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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立井 |
4161601.227 |
36394212.774 |
+1395.7 |
90 |
90 |
+395 |
1000 |
6.0 |
含临时 水窝 |
副立井 |
4161701.227 |
36394130.774 |
+1395.1 |
0 |
90 |
+365 |
1030 |
9.2 |
含井底 水窝 |
回风 立井 |
4161521.227 |
36393790.774 |
+1397.3 |
0 |
90 |
+395 |
1002 |
7.0 |
含临时 水窝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第二十五条规定:“立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过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当不小于井筒设计深度以下30m”。分别为主立井、副立井、回风立井设置井筒检查孔各1个。主立井井筒检查孔布置于主立井东南侧,副立井井筒检查孔布置于副立井东南侧,回风立井井筒检查孔位于回风立井西北侧,各井筒检查孔距离井筒中心线距离均为20m。其中回风立井检查孔(J3)除作为井筒检查孔外,还需对18煤以下“宝塔山砂岩”含水层的情况进行探查。
井筒检查孔特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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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号 |
钻孔坐标(2000坐标系) |
与井筒 中心 距离 (m) |
孔口 标高 (m) |
终孔 标高 (m) |
终孔 深度 (m) |
终孔 位移 (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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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距(X) |
经距(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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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立井检查孔(J1) |
4161585.763 |
36394225.457 |
20 |
+1395 |
+365 |
1030 |
5.15 |
|
副立井检查孔(J2) |
4161685.763 |
36394143.449 |
20 |
+1395 |
+335 |
1060 |
5.30 |
|
回风立井检查孔(J3) |
4161535.369 |
36393776.626 |
20 |
+1397 |
+142 |
1255 |
6.27 |
18煤以下30米 |
2.1.2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马儿庄一井煤矿井筒检查孔(包括主立井、副立井及回风立井)设计坐标及技术要求等资料,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施工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3个井筒检查孔,总进尺约3345m(地表标高以实测为准,终孔标高应比井筒设计落底标高低30m),其中:主立井钻孔深度约为1030m,副井钻孔深度约1060m,回风立井钻孔深度约1255m。投标人按照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完成井筒检查孔施工,并按规范要求提交井筒检查孔勘查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验收。提交10份正式《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马儿庄一井井筒检查孔勘查报告》(包括电子版1份),及依法合规办理的临时用地相关手续,用于归档。
2.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含前期办理相关手续时间)。
2.1.4服务地点:宁夏吴忠市盐池县马儿庄一井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煤矿井筒检查孔钻孔施工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结算单、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地质类或钻探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截止日之前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盖章证明或社保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