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采购云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费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云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0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53A00724001226
2.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采购云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费
3.★预算金额(万元):2400.00(800.00万元/年)
4.★最高限价(万元):2400.00(800.00万元/年)
5.★采购需求:
云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包括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综合责任保险2项内容。2024年,全省预计投保机构共计约6900家,其中养老机构850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含: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站、老年幸福食堂(助餐点)等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约6050家。2025年、2026年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其他详细技术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整,自2024年3月15日0时起至2027年3月14日24时止,中标保险公司须承担自2024年3月15日0时起的相关保险责任。服务期限内按年度分别签署合同,年度保险合同期满,由采购人对中标人年度保险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通过后予以续签下一年度保险合同。
7.★服务
8.★佣金支付:本项目中标人须向“云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险经纪服务项目(2024-2027年)(项目编号:S53A00724001056)”项目的成交人(以下简称“经纪项目成交人”)按年度支付佣金,年度佣金比例为本项目年度总保费(即人民币800万元)的13%,即?104.00万元(大写:壹佰零肆万元整),须支付三年。每年度佣金自中标人收到保费、经纪项目成交人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30日内支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下资料):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总公司及省级(若为省级投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投标人成立1年及以上但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其余要求同上;投标人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注:a.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1)、2)、3)任意一种证明材料;b.投标时,可提供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要求同1)。 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满足条件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为小/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下资料): 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 注:若为省级(保险公司二级机构)申请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 3.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责任保险。提供《保险许可证》扫描件。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均需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协议书应约定联合体牵头人承接比例,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明确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0-08 09:30(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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