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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重量稽核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业主重量稽核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

  业主重量稽核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重量稽核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下的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业主重量稽核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1、招标编号:JSYZCG-20240913

  2、招标内容:

  2.1、采购内容:

  采购2台重量稽核设备,并在处理中心、前置集包场地投入使用,代替目前效率较低的稽核方式,以减轻稽核工作量。

  2.2、项目预算:8万元(含税及相关费用)。本项目设有相应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保修服务,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无条件维修;维修采用设备顶替方式,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备用设备。

  2.4、交货期:订单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5、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或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人员且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成交后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进行综合协调等管理等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同一项目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原厂制造商的授权;原厂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个标的投标或者授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制造商声明或制造商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注:

  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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