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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邮区中心租赁停车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邮区中心租赁停车服务项目(第二次)项下

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邮区中心租赁停车服务项目(第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邮区中心租赁停车服务项目(第二次)
  2. 招标编号:SHYZCG 2024—12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4-3502)
  3. 项目概述:租赁停车服务。需49个停车位(大于17.5米车位)。
  4. 招标内容:

(1)    租赁停车服务。需49个停车位(大于17.5米车位)。年预算54.39万元。

(2)    合同期限:2年。2024年11月5日-2026年11月4日。

(3)    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标,排名第二为备选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函)

(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4)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    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和刑事案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    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页面须有查询日期且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函)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0)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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