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1)黄河公司海北分公司下辖大通河流域纳子峡、东旭二级、卡索峡、青岗峡、加定、金沙峡六座水电站,基于分公司内部管控工作的需要,现需对下辖六座电站各自站区范围的安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旨在使各站站区内的安保工作得到充分保障,进而为各站的持续可靠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2)本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包。其中:
标包1:包括:分公司本部及纳子峡、加定2座水电站;
标包2:包括:东旭二级、卡索峡、青岗峡、金沙峡4座水电站。
(3)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选择中标人,中标人须与本招标项目各自标包下的合同主体单位分别签订安保服务合同。
(4)实施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标包 |
实施单位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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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Ⅰ |
分公司本部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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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子峡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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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定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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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Ⅱ |
东旭二级水电站 |
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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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索峡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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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岗峡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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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峡水电站 |
1.1.2委托人相关信息
序号 |
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距西宁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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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纳子峡水电站 |
青海省门源县纳子峡水电站 |
186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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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公司本部 |
青海省互助县加定镇 |
12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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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定水电站 |
青海省互助县加定水电站 |
12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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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旭二级水电站 |
青海省门源县东旭二级水电站 |
14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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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卡索峡水电站 |
青海省门源县卡索峡水电站 |
132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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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岗峡水电站 |
青海互助县青岗峡水电站 |
122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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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沙峡水电站 |
青海互助县金沙峡水电站 |
150KM |
1.1.2委托人相关信息
(1)针对本项目各站所配备的安保人员必须持有保安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2)各站安保人员配置数量
1)大通河水电公司:东旭二级电站大坝及厂房3人(女性配置≯2人)、卡索峡电站4人(其中:大坝值班2人、厂房2人,女性配置≯2人);青岗峡电站4人(其中:大坝值班2人、厂房2人,女性配置≯2人);金沙峡电站4人(其中:大坝值班2人、厂房2人,女性配置≯2人),共计15人。
2)中型水电公司:分公司本部大门值班4人(包含保安队长1人,女性配置≯2人),纳子峡水电站8人(包含保安队长1人,其中:门卫值班3人、大坝值班2人、办公楼值班3人,女性配置≯2人),加定电站4人(其中:大坝值班2人、厂房2人,女性配置≯2人),共计16人。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大通河流域分公司本部、纳子峡、东旭二级、卡索峡、青岗峡、加定、金沙峡等六座水电站2025~2027年站区安保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分公司本部及各站固定执勤点24小时的值班值守;
(2)负责分公司本部及各站安保监控室24小时实时监控的值班值守,发生安保紧急事件时立即处理;
(3)分公司本部及各站门卫值班室,负责对进入分公司本部、各站办公生活区的外来人员、车辆进行审核登记,对出入分公司本部、各站办公生活区拉运物资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并做好值班记录;
(4)每天按照分公司本部、各站规定的巡回路线,对分公司本部、各站区办公生活区域及周边区域进行巡逻,切实担负起安保服务责任。
(5)遇重大节假日或治安关键时期,按各委托人要求增加巡逻范围及巡逻频次;
(6)负责对派驻到分公司本部及各站的安保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和相应的管理工作;
(7)负责分公司本部、各站保安人员办公室、值班室、宿舍的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工作,接受委托人的相关安全检查。
(8)如遇火灾、盗窃、围堵、恐怖袭击等治安事件时,应立即向委托人主管人员报告,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同时保护好现场。
(9)根据委托人不同区域、不同特点以及委托人的要求,负责制定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紧急事件处理、门卫值班、办公及生活区域巡逻等各项安全防范方案和措施。
(10)负责委托人交办的临时勤务及工作任务。
(11)负责纳子峡水电站安防中心的24小时值班值守,对厂区、生活区、枢纽的安防设备设施进行巡更。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
(1)分公司本部:位于青海省互助县加定镇。距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约120Km。平均海拔为▽2200米。
(2)纳子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门源县燕麦图呼乡和祁连县皇城乡的交界处,距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约186km。海拔在▽3080m~▽3202m之间,属高海拔地区。
(3)加定水电站:位于青海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加定镇。距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约
120Km。平均海拔为▽2200米。
(4)东旭二级水电站:位于青海省门源县珠固乡境内的大通河上,距互助县甘禅口约15KM。平均海拔为▽2400米。
(5)卡索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门源县珠固乡境内的大通河上,距互助县甘禅口约6KM。平均海拔为▽2300米。
(6)青岗峡水电站:位于青海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和甘肃天祝县交界处河段上,距加定镇2KM处。平均海拔为▽2200米。
(7)金沙峡水电站:位于青海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和甘肃天祝县交界处河段上,距加定镇30KM处。平均海拔为▽2000米。
1.2.3.2项目服务期限
(1)约定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个年度(36个月),即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年度合同期限
本项目年度合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1.2.4分公司本部及各站为受托人提供的便利
(1)各委托人为分公司本部及各站安保服务人员,在门卫值班室内和大坝值班室内分别配备了办公桌椅、监控电脑、住宿用单人床(值班人员需在值班室住宿),但床上被褥等用品以以及个人生活用品等需自备。
(2)各委托人为分公司本部及各站安保服务人员,提供在各站职工食堂用餐的便利,但用餐费用需自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经公安机关正式批复成立的保安服务企业。
1.4.2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人员要求
保安队长:须持有保安证,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2个已完成的且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