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运行服务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 东营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运行服务项目
2.3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港路以西海滨路以北
2.4建设规模:2000MW
2.5计划工期:2025年02月01日至2026年01月31日,36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负责输煤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工作范围为燃煤从火车、汽车进厂后到原煤仓入口前的输煤运行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包括卸煤、上煤、煤场管理、煤场工程机械运行管理、含煤废水系统运行管理;负责输煤系统设备的运行、巡检及设备停/送电操作;负责输煤系统区域卫生保洁、消防及安全管理;负责灰渣接卸、水处理溶药加药;负责燃料入厂煤登记、计量、采样、制样及入炉煤采样、制样的相关工作;负责大宗物资的出入厂计量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个及以上且单机容量在6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输煤运行或翻车机运行或煤场运行管理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近三年内担任过一个及以上单机容量在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输煤运行或翻车机运行或煤场运行管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9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