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省内邮件处理中心报刊捆扎机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省内邮件处理中心报刊捆扎机设备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业主省内邮件处理中心报刊捆扎机设备采购(二次)
2、 招标编号:CY-ZB-2024044
3、 招标内容:预计采购48台报刊捆扎设备,单台设备费用1.1万元,预算约52.8万元,合同有效期2年。合同有效期内,新增需求数量不超过本项目采购数量10%时,适用本项目采购单价。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成交1家中标投标单位、1家备用投标单位。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2.8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需为设备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需有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5、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8、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9、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0、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11、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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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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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