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2.3 建设规模:1470MW
2.4 建设工期:2024 年 06 月 30 日至 2026 年 01 月 31 日,581 日历天
2.5 设备名称:暖通系统设备
2.6 数 量:1 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8 招标范围:空气处理机组、精密空调、分体空调(含防爆空调)、单元 式空调、变频多联空调系统、集中制冷加热站内一体式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冷 水泵,泵组阀件,分水器,集水器,补水定压装置,旁流水处理器,动态节流装 置,控制系统实现整个制冷站/制冷加热站的一键启停、自动调节功能等所有工 艺设备、阀门、管道、控制设备、电气设备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5 个月内,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 供证书复印件。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个(集中制冷站或集中制冷加热站或冷源总制冷量 1000kW 以上水冷冷水机组)的竣工(完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 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 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提供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 可以是验收证 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 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其他要求:无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可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 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