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二分公司,位于银川市宁东镇煤化工园区B7区,占地147.44公顷,概算投资129.81亿元,主要以基地煤制油和煤制烯烃副产的石脑油、LGP为原料,采用先进的裂解工艺制乙烯、丙烯技术,最终年生产聚丙烯60万吨、聚乙烯45万吨、丁二烯6.4万吨、混合苯5.9万吨、合成氨15万吨及部分燃料油等。项目于2015年3月全面开工建设,2017年4月全面中交,9月一次投料试车成功。距离银川市50公里,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
根据生产需要,本次招标范围为烯烃二分公司属地范围内防腐保温及涂漆保运施工。具体工作内容:
2.1.2.1防腐保温:
(1)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等保温层(保冷层)的安装、拆除;
(2)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等保护层的安装、拆除;
(3)裂解炉衬里修复、汽轮机气缸保温、仪表导压管保温施工。
2.1.2.2涂漆:
(1)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等涂漆、补漆;
(2)钢结构及钢构件涂漆、补漆及防火涂料施工;
(3)建(构)筑物的钢制门窗、预埋铁件等涂漆、补漆;
(4)公共设施金属构件等的涂漆、补漆;
(5)设备、管道、建(构)筑物标识涂刷;
(6)其他需要涂漆的部位。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三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项目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宁东镇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防腐保温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600万元(若合同内容含防腐保温施工外其他内容,合同中须明确防腐保温施工具体金额,若合同无法体现具体金额,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单或最终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防腐保温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30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