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五强溪水电站主要开发任务是发电,兼有防洪和航运等综合效益。电站装机 5 台,总容量 1200MW , 设计年发电量 53.7 亿 kW ·h,水库面积 170km2 ,回 水长度 150.2km,水库总库容 42 亿 m3,具有季调节能力,水库正常蓄水位 108m 时,相应库容 29.9 亿 m3,水库汛期预留 13.6 亿 m3 防洪库容,在凤滩水库 2.8 亿 m3 防洪库容的配合下,沅水尾闾堤垸防洪标准由 5 年一遇提高到 20 年一遇。
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装机容量 500MW(2x250MW),设计年发电量
5.583 亿 kW ·h,采用右岸引水隧洞接岸边式地面厂房总体布置方案,主要建筑 物包括岸塔式进水口、引水隧洞(2 条)、调压室、右岸地面厂房。扩机工程于 2023 年 12 月投产发电。
为缓解五强溪水电站对鱼类资源的影响,促进涉及江段鱼类资源保护和恢复, 维护水生态系统稳定,开展五强溪水电站鱼类增殖放流站建设。工程包括 1 栋 综合楼,1 座亲鱼培育车间,1 座催产孵化及开口苗培育车间,1 座鱼苗培育车 间,2 座鱼种培育车间,2 个 500m³蓄水池,4 个后备亲鱼培育池,2 个活饵 培育池,1 个防疫隔离池,24 个室外鱼种培育池,3 个放流鱼种过渡培育池,1 处人工湿地,站区道路及供排水管线等配套设施,供电接入方式为从鱼类增殖放 流站门口引自五强溪电厂 10kV 厂办线,采用埋地线路形式接入,预留接口将站 区光伏电作为备用电源,水源来自站区西北侧取水泵房,建设项目计划于 2024 年 9 月完工,同年 10 月投入试运行。为保证人工增殖放流技术使用、库区鱼类 资源恢复及鱼类增殖放流站正常运行,聘请专业管理单位对鱼类增殖放流站进行 运行及维护。
本项目按一次招标、3 个年度(2024 年至 2026 年)分年实施的方式进行。 合同按 2024 年四季度、2025 年、2026 年逐年签订,发包人视承包人上一年度运行维护效果以及环保验收通过情况,再与中标项目承揽单位续签下一年项目委托 合同。2025 年至 2026 年续签合同的,按招标定标的年度运行维护价格续签合同。
2.2 交通条件
五强溪电厂对外交通条件较好,省道 S227 在电站下游 2km 处的沅水大桥穿 过,其中左岸沿省道 S227 向东南方向可至漆河镇,在漆河镇转 S306 省道分别向 东可至常德、向北可至慈利,电厂距常德、慈利公路里程分别为 108km、120km; 右岸沿省道 S227 向南可至官庄镇,在官庄转高速 G56 或国道 G319 分别向东可至 桃源、向西可至吉首,电厂距桃源、吉首公路里程分别为 137km、252km。大坝 上游左右岸及下游沅水大桥右岸侧均有码头,与鱼类增殖放流站直线距离在 3 公 里以内。
2.3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 湘华鲮、湖南吻鮈、白甲鱼、中华倒刺鲃、瓣结鱼五种珍稀鱼类的人 工繁育研究;
2.3.2 鱼类流放;
2.3.3 库区鱼类资源调查;
2.3.4 放流鱼类的跟踪监测和放流效果评估;
2.3.5 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与专项报告编制及报审;
2.3.6 配合完成鱼类增殖放流站生产工艺调试验收、环保专项验收工作。
2.4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2026 年 12 月 31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 可证》 。
3.2.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或冻结、破产, 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没 有因投标方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本招标文件所列的湘华鲮、湖南吻鮈、白甲鱼、中华倒刺鲃、瓣结鱼任意一种特种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技术研究或人工繁殖 经历(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 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1年-202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年-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 附录)。
3.5 服务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3.5.1 设备、材料: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其 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项目工作开展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所需的设备、材料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 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具有水产养殖、渔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6.3 应有 8 年以上水产养殖行业工作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类似于本项 目的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担任过 3 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7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技术、科研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的本单位员工, 并至少有 1 个以上类似项目经验,至少配备 2 人,每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 22 天。
3.8 其他
3.8.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 投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