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2024年度本部机房信息化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2024年度本部机房信息化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2.2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2.3招标控制价:336241.82元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
2.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及“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项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和“中国 ”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近三年未有行贿行为记录,起始日期自判决裁定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如未提供声明函或经查实在禁入期内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此项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系统查询,并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