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绕城高速玉泉区段北侧
2.2承包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将工业供汽管道施工区域涉及的苗木权属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园林建设物服中心44578株或丛苗木的起挖、倒运、栽植及新工养护一年,移植位置为玉泉区辖区内道路绿化补植,权属村委会及个人781株或丛苗木的砍伐及树根树木清理外运,并完成施工区域内树根树木等杂物、施工垃圾的清理,具备工业供汽管道的开挖条件,待招标人施工区域回填完毕后对权属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园林建设物服中心44578株或丛苗木的重新采购、栽植、新工养护一年及后期养护二年,具体包括起挖、土球包扎、场内搬运集中、吊车吊装装车、运输,枯死树木环保处理;栽植包含挖树坑、栽植、三架木支撑、浇水;新工养护包含除草、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浇水;新栽植苗木需要做支撑,浇水养护等,配套灌溉系统12km。具体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呼和浩特市绕城高速玉泉区段北侧
2.4计划工期:总施工工期按照四个月考虑(分为两个阶段进行);(1)一阶段,树木移植部分,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立即进行树木移植工程,以招标人审批时间为准。(2)一阶段完工时间:开工时间后一个月完成招标人施工范围内树木移植至树木权属部门指定位置。(3)二阶段,树木复绿,开工时间:在招标人供汽管道施工回填完毕适合树木种植季节开始,以招标人审批时间为准。(4)二阶段完工时间为二阶段开工时间后三个月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及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8月1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两项本项目类似业绩,单项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工程范围、竣工时间、甲乙方盖章页、与业绩合同对应的不低于400万元发票扫描件、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2.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书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日23时59分5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