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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司苏州热电2025年太仓港码头至苏州热电厂码头燃料转运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9     浏览:1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1. 招标条件江苏公司苏州热电2025年太仓港码头至苏州热电厂码头燃料转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1. 招标条件

江苏公司苏州热电2025年太仓港码头至苏州热电厂码头燃料转运服务招标已经项目单位审批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苏州市 

2.2 服务内容:2025年太仓港码头至苏州热电厂码头燃料转运项目

2.3 服务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运输总量暂定60万吨,以实际装运量为准。暂定运量仅作为报价、评标使用,不作为签订合同、合同结算等依据。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付款,合同单价固定不变。转运航线:自华能太仓港码头到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码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和承运船舶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含自有和租赁船舶),提供相应许可证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年度煤炭内河运输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9日9:00起至2024年10月8日17:00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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