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主城区通信网络整治改造项目D、E、F、G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主城区通信网络整治改造项目D、E、F、G标段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妃甸主城区通信网络整治改造项目D、E、F、G标段(二次);
2.2建设地
2.3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在保障相关互联网线路、专线业务可靠运行的前提下,对通北小区、市场东里、法院楼、二中家属楼、老干部家属楼、粮食局家属楼、向阳里、大光一里、大光二里、盛唐府邸、海奥公寓;小康西里、小康西里小白楼、蓝色港湾、碧海云天、玉带景苑、润港嘉苑、铂瑞公馆、滦水街滨海里平房区;文苑花园二期、蓝海家园、机械厂老楼、机械厂新楼、心海假日、县建楼、龙港景苑、创业广场南门新城大街南侧底商、金色名苑、华兴路垦丰大街南至栾水街、老消防队家属院;时代广场、海诺会馆、鸿元里、庆丰华苑、党校家属楼28个小区开展架空弱电光缆、废弃未清除、停用、破损严重、私拉乱接或其他隐患光缆进行整治工作,以改善周边环境,降低安全隐患,提升居民幸福感。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2.6工期:2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本项目所涉及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8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c.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通信服务公司;
d.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信服务公司。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5由于电信行业的特殊性, 可以使用总公司资质进行投标,但总公司需要对其进行授权。
3.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在上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标顺序为D标段、E标段、F标段、G标段。本项目D、E、F、G标段同时发布中标候选公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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